贵州尊朋酒业有限公司
六体系认证及监督审核服务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公司体系认证到期换证需要,须确定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体系认证服务,现邀请各单位就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一)项目名称:六体系认证及监督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现有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将于2025年7月21日到期,能源管理体系于2025年10月23日到期;供应商须在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初次审核认证及取证服务。
(三)认证范围:酱香型白酒(基酒)的生产;
(四)审核地址:遵义市播州区鸭溪镇茅台生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贵州尊朋酒业有限公司。
(五)组织人数:768人
(六)服务范围: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 45001)、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能源管理体系(ISO 50001)的审核认证服务,服务范围涵盖:
1.完成六体系初次认证审核并协助取得认证证书;
2.提供两次年度监督审核服务,确保证书持续有效;
3.全程提供技术支持与合规性保障,确保采购人证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认证规范要求。
(七)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八)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在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中以总价(税率不一致时,以除税价计算)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经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九)服务期:三年。
二、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报价材料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供应商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三、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持有国家认监委(CNCA)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且批准书中核定的业务范围须覆盖本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及人员配置;
(四)完全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全部条款,承诺遵守采购人现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及其依法修订后的版本。
四、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单位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均无效);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
(五)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六)被采购人及其上级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被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注:资格审查贯穿采购全过程,若发现拟成交单位存在被列入黑名单等属于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情形的,采购人可按照候选单位名单排序依次选择其他单位或重新采购。
五、报价须知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0600.00元(含税包干),报价单位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价格组成:合同总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专家评审费、食宿交通费、快递费、认证服务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即供应商完成体系认证取证后支付取证服务费,每通过一次监督审核即结算当次审核费用;供应商须在申请付款时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自收到合规发票之日起30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六、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承担以下服务内容,直至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
1.供应商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为采购人提供六体系认证全周期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现状评估、认证证书取得、内审员能力建设培训、技术文件编制指导、认证维持专项支持等全流程服务,以确保认证证书持续有效。
2.供应商应确保从体系策划、文件编制、审核通过到证书维持,提供一站式服务,采购人仅需配合提供必要资源;
3.供应商应确保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供应商须跟踪整改直至闭环;
4.供应商应确保对采购人的资料、技术信息和经营状况保密,在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时,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或者为已所用(法规另有规定时除外)。
七、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组成:采购人的采购公告及其附件、澄清、说明及补正等;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有疑点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三日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三)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询比文件用补充文件或更正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https://xhct.moutai.com.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本次采用线上一次性报价,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10时00分,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价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报价邮箱(邮箱地址:zpjygycg@moutai.com.cn)。
注:邮件主题须能体现本项目和供应商名称,邮件主题无法知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导致无法建立与本项目直接关联性的报价采购人不予开启。邮件主题命名参考模板:六体系认证及监督审核服务采购+供应商名称
(二)网上报价时需包含以下材料,且报价资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无效),否则无公章的作无效处理(详见报价文件格式参考模板)。
1.报价单;
2.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
3.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4.相关承诺;
(三)逾期递交的电子报价文件(电子邮件,以采购人电子邮箱显示收件时间为准),采购人不予开启。
(四)本次采购为线上采购。报价文件以采购人电子邮箱最终收到的电子邮件为准。
(五)报价资料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注:成交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上问题的,均需在成交后重新提交一份计算正确的报价单。
十、授予合同前的审查
采购人保留审查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履约能力、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未完全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十一、合同签订原则
(一)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与采购人对接签订合同事宜。
(二)合同形式:含税固定价。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后60天。
(二)若成交单位被查实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按本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缺失的报价无效。
(四)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邮箱、IP地址一致,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报价无效。
(五)本次采购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疑问的,可咨询采购人。
(六)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在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发布(https://xhct.moutai.com.cn/)。
十三、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贵州尊朋酒业有限公司
报价咨询:冯 工 18722980437
技术咨询:雷 工 18166961614
附件:1.报价单
2.报价文件模板
贵州尊朋酒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