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采购车间示范线改造物资的采购公告
各报价单位:
根据我公司需求,现需采购一批车间示范线改造物资,现邀请相关供应商就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一)项目名称:采购车间示范线改造物资
(二)项目地址:遵义市播州区鸭溪镇茅台生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
(三)项目内容:详见报价单(见附件1)
(四)采购方式:询比价采购。
(六)供货期:接到电话、微信等通知后,需在15天内完成采购内容。
(七)报价须知: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见报价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技术参数满足采购人要求,若超出单项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采购人收到货后,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中标单位开具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发票,采购人7-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发票金额的100%作为货款。
3.价格组成:所报价格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多次运输费、安装费、卸货费、人工费、安全费、食宿及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采用网上一次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二)网上报价时需包含以下资料,并需加盖公章,无公章或资料不齐全的作无效处理: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报价单;(需下载我司附件中的报价单进行报价,报价单需盖公章)。
3.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见我司附件2,需盖公章)
4.根据附件3承诺函,对照其单位情况,进行情况承诺。若未按要求承诺,则报价无效。(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无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发送邮箱时将主题名称统一为:采购车间示范线改造物资+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与其他资料分开(以两个或两个以上附件形式)发送。
(四)若中标人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单位进行服务。
三、其他事项
(一)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后60天;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5:3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凯黔
电 话:0851-27385818
手 机:17608527001
邮 箱:mtxhjjct-gycgb@moutai.com.cn
附件:1.《采购车间示范线改造物资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3.《承诺函》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