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0﹞39号
关于评选2019年度工会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2019年,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各基层工会、广大工会工作者和全体工会会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守初心,担使命,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为茅台成功迈上“千亿”台阶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大踏步前进,经公司工会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为建立至少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会(即2019年1月1日前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
2.优秀工会工作者为基层工会专(兼)职工会负责人,在公司在岗在册从事工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的基层工会负责人、工作人员中评选。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在公司在岗在册从事本职工作二年(含两年)以上,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政治活动、社会活动、文艺体育活动等,且表现较好的员工中进行评选。
4.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名额设置、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一)先进基层工会组织
1.公司工会根据2019年度工会考核得分、工会机关评价得分按占比汇总后进行排序。
2.由公司工会将排名前20%的名单送公司纪委、人力资源社保处、综治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等现象。
3.根据审核结果组织召开公司工会专题办公会议,讨论、提出拟表彰候选名单报公司工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公司工会根据2019年度工会考核得分、工会机关评价得分按占比汇总后进行排序。
2.由公司工会将排名前20%的名单送公司纪委、人力资源社保处、综治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等现象。
3.根据审核结果组织召开公司工会专题办公会议,讨论、提出拟表彰候选名单报公司工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按分配名额(附件2)组织评选,于2020年4月2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电子版的推荐表(附件3)和评选工作报告报公司工会组织宣教部1610室。联系人:穆世敏,联系电话:18302644424,电子邮箱:1613826067@qq.com。
2.公司工会将汇总名单送公司纪委、人力资源社保处、综治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是否存在违规违法、重大安全事故等现象。
3.根据审核结果组织召开公司工会专题办公会议,讨论、提出拟表彰候选名单报公司工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三、推荐要求
1.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工会在本单位组织评选,要坚持公开、透明、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并按要求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2.严格按标准评比,不搞轮流“坐庄”。
3.集团公司内因工作调动的员工,由现所在基层工会征求原基层工会意见后,参加现所在基层工会的评选。
4.认真填写《推荐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事迹材料要求不少于500字,事实清楚、内容详实。
附件:1.201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doc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